服务热线 15952227333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章详情

如何进行产权验收

2018年12月2日  沛县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psxlawer.com/
如何进行产权验收

    开发商必须保证所交付的房屋产权清晰、合法,不存在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不存在抵押权等,也不存在租赁关系和不合理的相邻关系。为此,购房者必须查验开发商提供的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购房者首先应注意房地产权证的颜色是绿色还是黄色。
    绿色说明该建设用地是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购房者也可以获得绿色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黄色说明该建设用地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购房者办理“小产证”时需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能取得绿色“小产证”。除非该证书有“新建商品房”注记(这说明该土地使用权为1994年12月31日前取得,该房屋列入市商品房计划,购房人申?quot;小产证",不必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获得绿色房地产权证),不然的话,该房屋只能是非商品房(如经济适用房),买房人只能拿到黄色“小产证”。

    其次,应注意“大产证”标明的房地产权利人是否与卖方名称一致,有无共有权利人,如有共有人,开发商(卖方)应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另外,应注意所购买房屋在房地产权证中能否查到,如果查不到,说明该房屋尚未取得"大产证",开发商在玩弄以桃代李的把戏。

    最后,购房者应特别注意“房地产其他权利情况”一栏的记载,看有无他项权利已载。如有,是否已为购房者知晓;如购房者不知,说明开发商欺骗买方,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限期清除,然后才能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果开发商不能清除设定于该房屋的他项权利,购房者可采取措施,要求法院撤销设定于该房屋的他项权利,或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赔偿全部损失。


文章来源:沛县取保候审律师

律师:陈向丽[江苏]

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95222733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psxlawer.com/news/view.asp?id=932381978828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