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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五项制度”保障“两个责任”落实

2018年12月2日  沛县取保候审律师   http://www.psxlawer.com/

近日,睢宁县为切实将“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到位,明确了五项制度以保障“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责任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是“两会二述”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由全委会委员进行现场质询和测评。下级党政正职每年向上级纪委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接受纪委委员审阅、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二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四是廉政约谈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时,由纪委负责同志约谈领导干部,听取“两个责任”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是第三方社会评价机制。每年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全面了解群众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


文章来源:沛县取保候审律师

律师:陈向丽[江苏]

江苏金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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